首页 > 旅游信息综合

广元市人事人才网 广元招聘网站有哪些

2018下半年四川广元市*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告【33人】

【#公务员考试#导语】2018下半年四川广元市*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录33人,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对本次公务员招录政策的了解,下面考网就对本次*机关录用公务员的具体工作安排做深入的介绍,欢迎考生的关注。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cgy.lss.gov*:8080,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广元人才网*cbrcw*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院校*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

2.拥护***。

3.年龄条件。

普通人民警察职位:年龄在18-30周岁(1987年11月21日-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此次报名第一日,下同),2019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特警职位:年龄在18-25周岁(1992年11月21日至2000年11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活动的。

(四)招考范围

特警职位面向全国招考。

其余职位招收范围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人员面向四川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为四川的考生招考。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见《广元市2018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资格审查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下,由市*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具体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11月22日至26日每日上午10:00,四川人事考试网将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1月21日至28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向相关单位咨询。

(二)缴费确认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8年11月21日至29日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费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1月2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单位驻地纳入艰苦边远地区考录政策实施范围县区(苍溪县、朝天区)的职位,放宽到3:1。

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时间为11月30日至12月4日。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才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8日至2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一)考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1.普通警察职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2.特警职位: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30%、3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未达合格标准的,不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含特警)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总成绩的40%、30%、30%。《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公务员局网站(bm.scs.gov*/2017)“重要通知”栏目中查阅。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含心理素质测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星期六、日),地点在广元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民警的子女,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县区人民警察职位时,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委、*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抗震救灾表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考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分别送交市*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61号)、市林业园林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米仓路8号)初审。市*局、市林业园林局汇总后于12月26日前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的加分情况清单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2号劳动大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月下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月下旬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5.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管理类、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笔试占总成绩70%);

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8%+《申论》成绩×21%+《专业科目》成绩×21%+笔试加分(笔试占总成绩70%);

特警职位: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6%+《申论》成绩×12%+《专业科目》成绩×12%+笔试加分(笔试占总成绩40%)。

(三)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

特警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暂定于12月24日至25日进行,具体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cgy.lss.gov*:8080,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广元人才网*cbrcw*公布。

1.专业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包括体能考试和技能考试两部分,其中体能考试成绩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20%,技能考试成绩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80%。

(1)体能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考试项目为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评分标准按照《*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2)技能考试满分按100分计算,内容及评分标准详见《专业特警技能考试办法》。

2.普通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占总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男子项目为100米、15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女子项目为100米、800米、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四项分值比例均等)。评分标准按照《*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所有人员均要签订专业测试书。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局、市林业园林局具体负责实施。2019年1月28日前,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特警含专业技能测试)且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人才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8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机关、监狱*系统、*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留学网(*cscse.edu*)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特警含专业技能测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须于面试2天前截止,并通知到递补人员本人。

(五)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2日至4日。具体事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人才网另行通知。

(六)体能测评

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市林业园林局按照《*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务员局《关于明确*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3项,凡其中1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成绩均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特警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特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其他警察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全省本次招警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市林业园林局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市林业园林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考察按照*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组织实施。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市林业园林局同意,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确定拟录用人员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问题者,由市*局、市林业园林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三)本次录用为苍溪县、剑阁县、朝天区的人民警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单位要设立考录监督小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若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市*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61号)、市林业园林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米仓路8号)设立考录工作举报箱,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八、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广元人才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告。

(二)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请考生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市林业园林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市*局:0839-5201999

市林业园林局:0839-324734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3265

政策*:

市*局:0839-5201068

市林业园林局:0839-322316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3267528、3267026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市*局:0839-5201068

市林业园林局:0839-3223165

网上报名技术*:028-86740101

笔试考务工作*:0839-3308105

2017年四川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公告(89人)

关于2017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广委办〔2016〕38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7年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广元组工网*gyzzb.gov*,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cgy.lss.gov*:8080,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广元人事人才网*cbrcw*发布)。

一、遴选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89名,其中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管理岗位31名、专业技术岗位11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广元市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市本级)和外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贫困乡镇*政*正职领导、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副职领导,以及驻贫困村*组织第一*暂不参加本次遴选。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备职位(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格、知识技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其中:

(1)未满30周岁(1987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事业单位具备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具备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具备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具备高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3)近5年来获得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可放宽至40周岁。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是指在*和省上规定的表彰奖励项目中所受到的表彰奖励。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还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具备公务员身份。

6.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17年10月2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广元人事考试网(*gypta.gov*),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30日上午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岗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公开遴选职位(岗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遴选职位(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使用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1个部门(单位)中的1个职位。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公开遴选职位(岗位)情况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主管部门联系。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2017年11月8日—10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遴选名额为1人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3,遴选名额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2.5(出现小数的均收为整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对取消职位(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三)笔试

1.公务员职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笔试。由*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集中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暂定于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人事考试网公布。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由各主管部门命题并单独组织实施,考试重点内容为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11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和排名暂定于11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岗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在其公众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五)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技能测试、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单位的考官不超过2人,其他面试考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具有省级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上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各职位(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凡不能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考察工作在主管部门*组(*委)领导下,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主管部门的公众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报*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务员遴选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岗位)层次高于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任职(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各主管部门设立监督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广元*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组织部:0839-326046112380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39-3263265

*:

*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科) 0839-326310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职位管理科 0839-3267026 326752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39-3263349

点击下载>>

2017年广元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

2017年广元市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xls

广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元*组织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0日

我在这里祝福大家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广元社保局电话12333

广元社保局电话为0839-3304759,可以联系12333,具体内容如下:

1、“12333智询通”智能服务系统通过对12333电话咨询中心知识库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海量信息资源的有机整合,着重突出人机互动“对话”服务方式,实现了网站*形式和交互流程的创新。截至2021年年末,全国12333电话服务全年来电总量约1.5亿次,综合接通率为84.2%;

2、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是*重要的民生服务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建设,将有助于畅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渠道,提高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在民生服务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不仅成为广大群众了解劳动保障政策信息、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为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也提供了一个缓解或解决问题的渠道,将矛盾化解在了萌芽阶段。同时,各地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在系统建设和业务开展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电话咨询服务的形式和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各地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互联互通、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和核心业务系统的业务协同、电话咨询服务系统与12333网站的互动、如何将人事人才服务纳入电话咨询服务范围等方面,需要做进一步研究。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本文链接:http://www.ynbright-edu.com/html/87966963.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