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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汉南区二手房在哪办理过户

汉南区房子不能在武汉市房产局办过户,房产过户手续是在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汉南区房产过户地址在汉南大道582号。

一、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1.二手房过户

一般来说,二手房过户是指通过买卖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全过程。

2.二手房过户准备材料

所需要的材料根据不同的情况不一样,但总结起来主要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买卖合同,业主与购房者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一下,您可能还需准备以下的材料: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托人需出具身份证;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判决的,需出具*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武汉户口可以在武汉买二手房吗

非武汉户口是可以在武汉买二手房的,但是需要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根据武汉市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扩展资料:

《武汉市房管局关于扩大住房限购范围的通知》第一条我市住房限购范围除七个中心城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外,*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具体范围为:

1、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

2、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渝高速以北);

3、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参考资料来源:**网——武汉市出台更严格“限购令”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新房跟二手房的各种税怎么算

税费基本就这些,税率根据地方政策不同,稍微有一些变化。二手房税费:契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个人*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时免征营业税:税率收取标准为5.8%。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2)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土地登记费:35元/套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工本费:38元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调档费:20元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几点说明:(1)武汉市普通住房标准:中心城区(七个中心城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含1.5)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三)单价70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其它远城区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三)单价57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80万元)。(2)武汉市中心区指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远城区指蔡甸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3)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优惠已经有微调,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购买新房税费一览表■缴交税费一:契税(征收标准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①住房合同签于2008年11月1日后,中心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4%征收;不满足普通住宅三个标准任一条件的其他住宅契税按照3%征收;普通住宅契税按照1.5%征收。武汉市中心城区现在正在执行的普通住房标准为:(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含1.5)以上;(2)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3)单价不超过7000元/平方米(含7000元/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武汉市远城区现在正在执行的普通住房标准为:(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3)单价不超过57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80万元)。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此外,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②合同签订时间在2008年2月1日——2008年10月31日间,中心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宅契税按2%征收。当时普通住宅的标准应同时满足的以下三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三)单价<5700/平方米且总价<80万元。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和不满足普通住宅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的住房为非普通住宅。③合同签订时间在2004年3月1日——2008年1月31日间,分两种情况:别墅类或单价>5500元/平方米会或总价≥70万元住房,契税按4%征收;单价<5500元/平方米住房,契税按2%征收。④合同签订时间在1999年8月1日——2004年2月29日间,分两种情况:别墅类或单价>4000元/平方米住房,契税按4%征收;单价<4000元/平方米住房,契税按2%征收。⑤合同签订时间在1997年10月1日——1999年7月31日间,契税按照4%征收。⑥合同签订时间在1997年10月1日以前,契税按照6%征收。■缴交税费二:住房维修基金。2008年11月1日前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缴存;2008年11月1日起商品住房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有电梯14层(含14层)以下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有电梯15层(含)以上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缴交税费三: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如下: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缴交税费四:房屋登记费。收取标准如下: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缴交税费五:证照印花税。收取标准如下:5元/本。■缴交税费六:工本费。收取标准如下:1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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