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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全部人员名单

河北省财政厅机关行政*182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8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省农业开发办公室主任兼任副厅长(不占财政厅厅级领导职数),处级领导职数64名(含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领导职数2名、机关*委专职副*1名,离退休干部处领导职数3名)。

河北省财政厅各处长,副处长简历+电话

河北省财政厅*组*厅长齐守印 1951年8月生,河北省迁西县人。1971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入*。1986年7月四川大学经济系硕士研究生毕业,2001年12月获财政部财政科研所财政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1986年7月到河北省财政厅工作,历任财政科研所副所长、所长、预算处处长。1995年8月任厅*组成员、副厅长,1999年9月任*组副*、副厅长,2003年1月任*组*、厅长。1988年评为高级经济师,1993年评为研究员。1989年省委省*授予河北省优秀知识分子称号,1994年省*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95年被评为河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主要兼职:*财政学会常务理事、*财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北省财政厅*组成员副厅长郭秀堂 1953年5月6日生于河北省大名县,1977年9月毕业于河北大学财经系计划统计专业,同年到财政厅工作,历任河北省财政厅企业一处副处长,河北省财政厅工业交通处处长。1998年任河北省财政厅*组成员、总会计师。1999年任河北省财政厅*组成员、副厅长。河北省财政厅*组成员省农开办主任乔满 1951年10月16日生于河北省张北县,1969年5月参加工作,并在工作中不断学习。1994年12月取得中央*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其间,1983年9月任张北县县委副*,1986年10月任张北县县委*。之后,1995年12月任河北省农开办*组成员,副主任。2000年4月任河北省财政厅*组成员,省农开办主任。河北省财政厅*组成员副厅长高志立 1962年10月生于河北省邯郸县。1984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学院。1984年7月到河北省粮食干部学校任教。1988年至今在河北省财政厅工作,先后任秘书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预算处处长兼预算编审中心主任。2001年9月任厅*组成员、副厅长。河北省第四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河北省财政厅*组成员纪检组长兼监察专员徐立海 1951年6月生,江苏省通州市人。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70年5月入*。1971年应征入伍,历任班长、排长、政治指导员、宣传干事、政治教导员。1988年转业至河北省监察厅工作,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99年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历任监察综合处副处长、案件管理处处长。2001年8月任省纪委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2004年6月调河北省财政厅,任*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河北省财政厅副厅长、*组成员赵文海 1965年7月生,河北栾城人。1991年5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社科系工业经济专业研究生毕业。历任省财政厅科研所副主任科员,预算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预算处处长兼预算编审中心主任,2007年6月任省财政厅副厅长、*组成员。河北省财政厅副巡视员王秋民 1948年8月生,河北唐县人。1968年2月参加工作,1971年3月入*,1995年12月中央*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历任省财政厅行政事业财务处副处长,财政监督处处长、财政监察员处处长、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2006年2月任省财政厅副巡视员。电话找不着了,希望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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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财政厅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机关文稿起草、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财政系统干*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三)预算处(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年度省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省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承担省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办理中央对我省的转移支付;汇编全省年度预算草案;负责中央代地方*发债资金管理,负责*债务的统计决算;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提出对设区市以下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性意见;承担工商、地税、质监等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等系统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

(四)市县财政处。

拟订省对市、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办理省对市、直管县税收返还和年终体制结算;提出对设区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指导性意见。

(五)国库处。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六)财政监督处。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对财政部门内部财经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行政政法处。

承担省级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八)教科文处。

承担省级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九)社会保障处。

承担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农业处。

承担省级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拟订农村、农业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财政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督导、检查和落实;指导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与农民负担状况监测和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工作。

(十一)经济建设处。

承担省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粮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参与拟订省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

(十二)涉外处(省对外财经交流办公室)。

承担省级涉外、商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全省有关涉外的财政政策、制度;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赠)款的对外谈判、转*(赠)、偿还,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全省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省*交办的对外财经交流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及方案,承办有关协调、联络和磋商工作。

(十三)企业处。

承担省级国有资产、工业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拟订地方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四)金融处。

承担地方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建议的审核和年度预算执行、分析、监督;负责归口管理部门决算草案的审核、批复。拟订全省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赠)款。

(十五)综合处。

分析预测全省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六)预算绩效管理处。

研究提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省直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负责组织和监督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的执行;负责对省级财政支出(含省级财政补助市县支出)重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绩效问责和奖惩建议;负责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七)会计处。

组织实施*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负责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撤销等事项;组织实施*的会计信息化标准。

(十八)条法处。

组织拟订全省财税立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监督检查财税法规的执行;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承办*赔偿费用管理;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九)税政处。

组织起草税收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研究提出中央授权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和地方税收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建议;对地方承担的出口退税事务实施监管;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省直公务车辆*管理办公室)。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负责省委、省*直属事业单位及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

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负责起草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承办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机关*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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