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编程提升知识

洞头房屋出租 洞头房地产网

洞头鹿西岛旅游攻略

洞头鹿西岛是一处自然景观非常唯美的地方,拥有唯美唯幻的日出日落景观,这里的海景十分独特,每一处都给人无限的惊喜和浪漫元素,海鲜美食相当正宗,消费水准较低,是一个理想的旅游天堂,下面给大家分享详细的攻略。

鹿西岛是幸福渔乡,迷人鹿西岛,在温州的最东面,这里四面环海,孤独地屹立在东海,与洞头本岛遥遥相望。

周六下午四点半,洞头元觉码头至鹿西岛,轮船票每人30元,但也有车渡,要注意时间表。

到达鹿西岛的码头,住下民宿之后,赶紧至海边看日落,民宿一个房间100元左右,一艘船点缀着大海和日落构成一幅金色画面。

远处模糊的山,高高的日落,还有忙碌的船只,养殖网,构成了海洋的小生态!小船开过,留下的波痕起了画龙点睛作用。

第二天是周日,凌晨四点半,我们借着海岛的夜色,吹着凉爽的微风,又包车前往东臼村白龙屿看日出,据说在这里能看到温州境内的第一缕阳光。你看月亮还高高悬挂着,等待日出的驴友,注视着前方劳作的渔民。

迷人的夜色,皎洁的月光,忙碌的驴友。

追风男人,除了爱吃海鲜就是喜欢折腾!对着久违的日出喜出望外之后,还留下了许多值得回忆的镜头,

白龙屿地质公园

渔民坐着飘浮物至小船只,出海劳作,一群不怕晒的驴友,在道坦岩地质公园游玩。

道坦岩地质公园,30多度的烈日下,铁板烤肉!

周日下午两点,回程经过大门岛潭头码头,这次是我们看日落和日出最完美的一次,回忆着去北麂岛,还有霞浦三沙,东白山,括苍山等地看日出之旅,让我们丰富了旅途的经验,让我们下次出行铺垫了很好的基础。

景点推荐

1、白龙屿洞

岛上观光定律从最远到最近按顺序来玩,避免多走一些冤枉路。东臼村与白龙屿之间有座桥连接,白龙屿顾名思义就是岛屿形状像一条龙才取名的(出租车师傅告诉我的)。实际上应算是地道的火山地质公园,据说是亿万年前火山活动造成的,拥有岩石地貌和海蚀海积地貌两大景观的岛屿,上岛的那一段路真的超级刺激,大概是隔壁城市在刮台风的影响下那天的浪很大,时不时就溅的一身海水。风大浪大,没错这就是我想象中海岛该有的样子嘛!白龙屿上礁石很多,样子五花八门,形状各异,颜色也不一,不过没有当地人带领下,也分辨不出这个长得像什么那个像什么的,还有还有最不可思的就是礁石的缝隙中竟生长着多肉,一切都是这么美好,值了!从“龙头”爬到“龙尾”将近一小时,不过一定要赶在涨潮之前顺利通关,不然后半部分会被海水淹没。

2、道坦岩地质公园

“道坦”是温州

话,指老式房屋院内或屋前比较大的平坦空地,常用来晒农作物或夜晚一帮人纳凉场所,跟白龙屿的礁石大同小异,但此处岩石平坦故称“道坦岩”。道坦岩为红褐色,崖边岩石陡峭,岩石纹路清晰,很适合拍照。

3、妩人岙

并不是所有的海边都是有沙滩的,妩人岙海滩则是鹅卵石滩,好在道坦岩和妩人岙两景点很近,欣赏完风光美丽的地质公园那就来享受一下足底*吧。在鹅卵石滩上光着脚丫子行走那酸爽你懂得,不过来都来了,那就试试呗,反正有益健康啊~

4、东山坪露营平台

其实吧就是一个观光平台而已,不过我去的时候老天爷啊又下雨了,所以视线不怎么好,全是雾蒙蒙的。话说是可以露营的,早上看日出的绝佳地段,这次出行时间有限,岛上还有几处景点没去。

看海鸟

看海鸟的最佳地点在南北爿岛,在东臼村附近,6-9月海鸟才会飞过来,五月份几乎没有。需要租船上去,大约四五百左右,可以乘坐十几人,人多过去会很划算。

海钓

最好的地方当然是白龙屿了,曾经的国际海钓大赛就是在这里举办,喜欢海钓的人儿们乐此不疲,当天来游玩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全副武装钓鱼的了。

交通指南

洞头元觉码头——洞头鹿西码头(终点站)(推荐线路)途径:大门轮渡码头高速快艇(浙洞航6号),普通客轮(浙洞航2号),人少快艇,人多客轮,票价每人30元,一天来回4班洞头出发时间:6:00

8:0012:0016:00鹿西出发时间:6:309:0013:0016:30

温州麻行码头——洞头鹿西码头途径:乐清黄华码头、大门营盘基码头、小门山码头、鹿西口筐码头(终点站)普通客轮(浙洞航108号),票价每人45元,一天来回一班。鹿西出发时间:5:40温州出发时间:11:40

乐清黄华码头——洞头鹿西码头途径:小门华电码头、鹿西口筐码头、鹿西东臼码头(终点站)普通客轮(浙洞航166号),票价每人35元,一天来回一班。鹿西出发时间:6:00乐清出发时间:14:00

岛上交通

鹿西岛上有乡村巴士,鹿西昌鱼礁码头到鹿西乡*所在地是4元,村村之间都是按4元算路程的,巴士司机的保底价是5人成行,当然你若结伴,可以跟司机来个优惠价吧,看颜值、看讲功。

本地司机对客人的信任度很高,我们那天是司机接人后,一路带着玩,出行约时间随叫随到,到次日回家乘船前才算车费的,当然这样也有弊端,就是不好开口要优惠价了,都是按他算的给的。

岛上有渔家房屋住宿,如果不计较的朋友可以选择100元到150元包一天住宿的渔家房,三餐和一晚的住宿。

温州人才购房政策

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精神,规范人才住房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人才租房补贴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才租房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对象。申请对象为新全职在温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工作的ABCDEF类人才。

2.在职要求。已与在温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聘用合同,到申请之日已以申请的用人单位为主体连续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1年以上。

3.住房条件。(1)申请人工作单位隶属市区(不含洞头区,下同)的,申请人及配偶在市区无住房(含预售商品房,下同),申请人工作单位隶属洞头区、各县(市)的,申请人及配偶在工作单位隶属地无住房。(2)申请人工作单位隶属市区的应在市区范围内租房,申请人工作单位隶属洞头区、各县(市)的要求在工作单位隶属地租房,到申请之日已连续租房且满1年以上。(3)申请人及配偶均未享受过温州市*住房优惠政策。

(二)补贴标准

A类人才一事一议,BC类、DE类、F类人才按每年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标准发放,累计不超过5年。

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的,*审核、发放。

(三)申领流程

市本级受理范围为省属市属在温高校、科研院所、市直属单位、主要税收地在市本级的企业。各县(市、区)受理范围为本辖区内单位。企业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主要税收地以税务部门意见为准。

1.个人申报。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登录“温州人才之家-租房补贴”或者手机登录浙里人才之家APP-租房补贴(下载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之家”-政务服务-人才租房补贴),按提示填报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的全职聘用合同和相应证明材料;3到申请之日已以申请的用人单位为主体连续缴纳社保(职工养老、职工医疗、机关养老至少缴纳一种)1年以上证明材料,且目前为在保状态;4与出租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租期到申请之日为连续且满1年以上)、租金转账证明材料;5F1F2F3类人才需上传毕业证书、积分材料、年薪金、职称等相应材料。

2.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录温州人才之家,对申请对象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认材料真实准确、信息完整无误后,将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上传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公示无异议情况说明(附件1),提交至下一环节。

3.审核发放。各职能部门登录审核系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其中人才办牵头审核人才资格条件,住建部门牵头审核人才住房资格条件。各职能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完成前一个月申请件的资格审核工作。房屋不动产登记、交易、婚姻、社保等信息以审核时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反馈信息为依据。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属地住建部门和人才办确认后,予以资格准入登记。

住建部门登录系统对准入对象即时发放租房补贴,发放的补贴标准以申请时人才资格为准。租房补贴以申请时的用人单位为主体,每连续满1年申领1次,累计不超过5次。

4.资金保障。租房补贴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四)温州市*住房优惠政策范围

所称的温州*住房优惠政策,包括:1*购房类住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及配偶享受过*优惠政策购(建)住房,包括房改房、集资联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不是以主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享受的除外)、限价商品房和共有产权房等;申请人及配偶申领过购房补贴,包括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等。2*租房类住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及配偶承租过公有住房(含已享受*租金优惠政策的单位职工宿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型人才住房;申请人申领过一次性住房货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补贴、高校等单位发放的租房补贴、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账户等。

申请人离异或再婚的,原婚姻存续期间享受过的优惠政策列入核查范围。

二、人才购房补贴

根据《关于大力实施“瓯越英才计划”高水平建设浙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2〕1号)规定,人才购房补贴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实施。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相应人才荣誉且在此期间在温首次购房的,申请人才购房补贴按照《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继续执行。

三、政策衔接

(一)已按照《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作指南》(温住建发〔2019〕157号)实施且未兑现完毕的租房补贴,按照原政策继续执行。2022年1月1日(含)后申请人才租房补贴的,按本实施细则实施。

(二)人才住房政策按照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人才住房配售、人才住房配租,在每项申请审批流程完毕之前不能同时申报。

1.已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人才住房配售、人才住房配租及人才租房补贴。已享受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人才住房配租,但可以申请人才住房配售、人才购房补贴。2022年1月1日前,人才租房补贴在保对象已认购配售人才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的,自本细则发布的当月起停止发放人才租房补贴。

2.已享受人才住房配售的,不得再申请人才租房补贴及人才住房配租。已享受人才住房配租的,不得再申请人才租房补贴,但可申请人才住房配售和人才购房补贴。资格准入的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对象,自签订人才购房补贴协议次月起,不再享受配租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四、其他

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人才住房补贴日常审核及后续管理工作,共担管理服务责任。人才住房补贴享受对象(含原政策享受对象)因离职、离温等原因造成补贴违规多领的,或用人单位和个人以出具虚假证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人才住房补贴,违规领取的资金由原申报用人单位负责追回,60日内未追回的由原申报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如不按要求及时整改落实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列入人才住房保障政策黑名单,取消个人和单位此后3个年度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资格;情节严重的报送温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涉嫌违法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人才办、市住建局负责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文链接:http://www.ynbright-edu.com/html/87963161.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