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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房屋出租网,附近房租便宜的是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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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7个月前交易过房可以申批吗

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7个月前交易过房可以申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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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轻语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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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和时限

第十四条审核要素包括:工商、车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亡、婚姻等六类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或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初审,对申请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提供的材料。

初审单位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在浙江省住房保障统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提交初审结果。

第十六条区房产管理中心完成相关资料汇总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分别向资规部门和民政部门发起申请家庭住房、经济状况查询和联合审核要求:

(一)区房产管理中心通过信息系统反馈的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有关申请家庭的不动产(房屋)登记、交易和征收补偿等信息。若对获取的不动产(房屋)登记、交易和征收补偿信息存有异议的,可向资规、征收等部门联系核实,相关部门应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审核结果,审核结果报告包括申请家庭不动产(房屋)登记、交易和征收补偿情况。

(二)区民政部门自收到区房产管理中心发起的联合审核经济状况要求到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不超过8个工作日,并通过信息系统反馈经济状况信息。区房产管理中心提供给区民政部门的信息包括:查询授权书、以申请户为单位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等;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具体内容包括家庭收入的情况和车辆、工商的核对情况,其中收入由社保或公积金数据按就高原则推算出家庭收入总和,无社保或公积金数据对象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推算家庭收入,劳动年龄段(是指18周岁到60周岁)零收入对象需出具无劳动能力的相关证明。

第十七条区房产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区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审核(核对)结果汇总,对符合及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在鹿城区公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核准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对经汇总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申请家庭,需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编辑于 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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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有过房产交易能申请公租房吗?

符合下面的条件即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16浏览2017-07-14

暂住证六个月后才能办,申请公租房怎么办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190浏览2017-11-15

温州公租房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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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7个月前交易过房可以申…—找答案,就来「问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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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须同时符合三类条件申请市区公租房保障,一般以家庭为单位,并需同时符合三类条件,即户籍、住房、收入和财产。户籍条件——申请人应具有温州市区城镇居民户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1)申请人;(2)配偶;(3)未婚子女(离异人员的子女监护权归属以离婚协议或生效的司法文书为准)。同时,单身且年满35周岁的申请人可作为一个*家庭申请。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另外,民政部门出具的《温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救助证》《温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残联出具的《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和总工会出具的《温州市困难职工家庭特困证》上载明的人员也可作为共同申请人。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市住建委解释,住房核定范围包含6类,分别是1、私有住房(包括按*优惠政策购、建的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属于其所有的部分);2、承租的公有住房(包括*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3、实行产权调换的征收(*)待安置住房;4、已签订购房合同并经房屋登记部门备案的期房;5、申请家庭拥有的非住宅房产按计税价格(无计税价格的,按申请家庭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折算成同地段住宅面积并计入家庭住房面积;6、其他可以认定的住房。收入和财产条件——共分两类。一类是无房家庭,其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局公布的鹿城、龙湾、瓯海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下同);一类是其他家庭,其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含)。如果家庭购有12万元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或两辆(含)以上非营运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附近房租便宜的是哪里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

每年都会有出门寻找商机的人,当人们到一座新的城市,住房问题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在浙江省温州,就有许多为租房而烦恼的朋友,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浙江温州附近哪里有房租便宜,想要了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

一、附近哪里租房比较便宜

通常距离市中心较偏远的地区房租比较便宜、厂房附近的合租房租金也会比较便宜、城中村附近的房租也比较便宜。小编针对浙江省温州市地区比较便宜的住房做了一系列的调查,下面为大家分享。

二、浙江温州哪里有便宜的房子出租

1.所在小区:隔岸路30号小区

所属区域:鹿城、水心

出租金额:800元/月、押一付一

租赁方式:整租

房屋类型:1室1卫、 20平、简单装修

朝向楼层:南、共3层

详细地址:隔岸路30号

2.所在小区:新世纪商务大厦

所属区域:龙湾、蒲州

出租金额:1000元/月、押一付三

租赁方式:整租

房屋类型:1室1卫、20平、精装修

朝向楼层:南、低层/共7层

详细地址:上江路、雁荡西路、括苍西路、楠溪江路

3.所在小区:家景花园

所属区域:鹿城、汤家桥

出租金额:1000元/月、押一付三

租赁方式:整租

房屋类型:1室1卫、20平、精装修

朝向楼层:南、低层/共7层

详细地址:楠溪江路、括苍西路、雁湖社区、上江路

4.所在小区:人和嘉园

所属区域:鹿城、车站大道

出租金额:1000元/月、押一付一

租赁方式:整租

房屋类型:1室1厅1卫、20平、精装修

朝向楼层:南、低层/共6层

详细地址:车站大道56号

5.所在小区:雅翔嘉园

所属区域:瓯海、新桥

出租金额:900元/月、押一付三

租赁方式:整租

房屋类型:1室1厅1卫、50平

朝向楼层:南、中层/共31层

详细地址:高翔路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浙江温州哪里有便宜的房子出租,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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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局的下属机构

(一)办公室

掌握全市*工作情况,调查、收集、分析、研究、报告有关社情及*信息;协助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起草重要文件,组织新闻发布;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市*和上级*机关以及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指导全市*系统的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文件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和会议管理工作;受理、督促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负责局机关档案管理和*史志工作,指导全市*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杨枝立

(二)纪委监察室

在市局*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纪委、市监察局和省厅纪委有关业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履行*内监督、行政监察等职责,实行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下设办公室、案件检查室、控审室和*风廉政室。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杨遇春

(三)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全市*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对*机关及人民警察现场执法、值勤情况进行督察。

警务督察室与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周辉

(四)干部处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县(市、区)*委及组织部门管理、考核、推荐县(市、区)*局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管理市区*机关**的分配、使用,规划和指导全市*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指导全市*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调配的审核和人民警察警衔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人民警察出国(境)任务审批和出国(境)人员政治审查;负责全市*机关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优抚工作;协同省消防总队对市消防支队团、营两级班子及警卫处排职以上干部的考核、任免建议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以及干部、职工的考核、任免、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五)警务处

负责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和警容风纪工作,承担全市*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和评优创模工作,负责立功集体和个人的考核、审核上报工作;综合、协调*政治工作,负责全市*队伍建设综合性活动,制订全市*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调研、掌握全市*队伍建设情况,负责审核、起草队伍建设等重要文件和政工会议报告以及政工文书档案、信访、统计及政治部行政事务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朱成元

(六)宣传处

研究制订*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和措施;指导*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审核*机关报刊出版、影视和新闻报道工作;组织、指导*机关的文化建设工作;管理《温州都市报-警方周刊》编辑部工作;承担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徐晓海

(七)教育训练处

制订全市*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在职民警的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的建设和教学工作;负责*院校在我市的招生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警察体育活动;承担市前卫体育协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李建龙

(八)老干部处

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组织生活、后勤服务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吴红曼

(九)机关*委

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市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基层组织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丁建辉

(十)指挥中心

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市*110报警指挥系统;协助局领导处置重大突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协调各部门、各警种的警力,在各业务部门分类预案的基础上,综合制订处置紧急治安*和重大紧急情况的工作预案,实施统一指挥调度;负责*统计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黄伟军

(十一)略

(十二)略

(十三)经济文化保卫(基层基础工作)支队

派出所建设工作指导。派出所警务机制建设、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派出所基层基础业务考核;社会安全防范业务指导。单位安全防范、社区防范、公共安全防范的指导,社会治安安全防范新秩序建设指导;社区警务建设指导。社区警务室建设、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警调衔接、社区矫正帮教、重点人员管控、征兵政审和社区治安新秩序建设的指导;常住人口管理指导。居民居住地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人户一致管理和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三实管理”指导;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指导。重点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新秩序建设的指导。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金建光

(十四)经济犯罪(金融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直接参与和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协调、协助县(市、区)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和布控;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邱溢鹏

(十五)治安支队

掌握全市社会治安动态,研究制订、实施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治安案件和部分刑事案件的查处,协调跨县(市、区)重大治安案件的查处;负责指导全市*机关对集会、*、示威活动的管理,维护公共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负责枪支弹*、爆炸物品、危险物品、核材料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负责人口统计工作;管理边境区通行证的签发工作;指导治保会、保安服务*等治安保卫组织的建设。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陈建国

(十六)治安二支队

配合、协调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城市管理过程中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和刑事案件侦查权;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提供执法保障,发挥*机关依法处置案*的调处作用;指导、协调各区城市管理治安警察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的相关执法保障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汪泽斌

(十七)流动人口管理支队

贯彻执行流动人口及居住出租房屋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全市流动人口及居住出租房屋相关治安管理的政策、文件;指导全市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发证和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为*决策和社会查询提供服务;指导全市流动人口中高危人员的列管控制和居住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动态信息的掌握、分析、研判工作;负责全市流动人口年报统计工作的数据汇总、分析;指导、协调全市“外警协管外口”警务协作工作;承担与温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衔接、协调、配合。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王志平

(十八)刑事侦查支队

承担全市刑事侦查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服务和实战职能;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机关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斗争;指导、组织、参与严重暴力案件、涉外案件和跨县(市、区)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与外省、市的刑侦协作工作;研究制订全市刑侦基础业务和专门手段的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刑事技术三级中心和刑事犯罪信息中心建设,组织刑事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部分重特大案件的现场勘查、复查和会诊;负责痕迹物证的检验、鉴定工作;为全市刑侦部门侦破疑难案件提供技术、情报和信息支援;管理、考核全市刑侦职业据点建设。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冯蒋龙

(十九)禁毒支队

掌握、分析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参与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依法查处、打击非法使用、制造、运输、贩卖精麻*品,组织指导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办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交警大楼

负责人:陈东晨

(二十)略

(二十一)出入境管理局

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审批、办理公民因私出国、公民因私去港澳台的各项证照;办理外国人各类签证和居留证及华侨、港澳台同胞暂住各类签注或延期手续;受理、审批加入、退出、恢复*国籍的申请;指导、管理不准出入境人员的控制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基础性外管工作,掌握、分析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情报,协助侦破偷渡案件。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李维中

(二十二)监所管理支队

指导全市*机关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羁押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掌握羁押情况,研究制订有关监管工作的政策和制度;检查、督促监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指导看守所罪犯再犯罪案件的侦查和配合侦查机关的狱侦破案工作;组织、指导监管场所深挖犯罪工作;指导、监督留所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工作;检查、督促监管羁押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承担市局妇女教养对象的管教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交警大楼

负责人:胡建斌

(二十三)交通警察支队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机关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研究、制订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对策措施,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负责市区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道路标志线的设置与管理及非交通占道的管理;参与全市道路建设规划与设计;负责、指导全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安全检测、管理和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负责、指导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证件的核发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港澳台和外籍驾驶员在温申领驾驶证件的审批、发放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涉*通事故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新认定及责任人处罚的复议;负责全市*交巡警系统的财务管理;指导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参与对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的产品技术监督;维护公路治安秩序,接受公民报警;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救助在道路上遭受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遇险的人员。

办公地址:市*局交警大楼

负责人:曾绪贤

(二十四)特警支队

维护城市警区内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现行违法犯罪;接受群众报警,救援危难群众;承担处置全市*、*和非法集会、*、示威活动等突发*件;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特大治安*和严重暴力犯罪行为。

办公地址:鹿城区上陡门二组团

负责人:邵曳戎

(二十五)略

(二十六)法制支队

负责*机关内部的执法监督和法制建设,规划、指导全市*法制工作;负责市局有关*行政管理执法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审批全市*机关办理的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案件;负责刑事、行政案件的审核工作;办理由市局承办的刑事、行政复议案件及刑事、行政案件的理赔工作;负责市局行政诉讼、赔偿诉讼的应诉工作;主持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参与对重大、疑难刑事、行政案件的定性、处理的研究;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徐良悟

(二十七)略

(二十八)信息通信(科技)处

研究制定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市*信息系统建设的发展及其联网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业务数据库建设和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推广,为*机关提供数据查询服务;负责保障*信息通讯网络的正常运行;负责对全市*系统有线、无线、机要、图像通信等业务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承担市局机关计算机、通信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全市*科技规划论证、协调、指导;组织全市*机关重大科技项目的论证、评审和实施,负责全市*科技立项、申报、成果鉴定、验收、奖励和技术推广;实施对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行业管理和技术监督;做好全市的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组织*科技情报的收集、研究及学术交流。)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包家顺

(二十九)后勤处

负责全市*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及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全市*机关装备建设的规划和检查、指导;负责全局性重大会议、侦破重特大案件和暴力案件以及大型活动保卫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机关被装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基建、房产管理、装备管理及民警医疗保健生活等服务后勤保障工作。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陈锦波

(三十)审计室

指导、检查全市*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各县(市、区)*局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全市*系统经济活动的审计调查。

办公地址:市*局大院

负责人:何友兴

(三十一)看守所

承担全市三类案件(危害*安全、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涉外案件)、市局机关和龙湾分局等单位承办的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后的羁押和刑期在1年以下短刑犯的管教、改造任务。

办公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度山村

(三十二)水上分局

负责市区内河(内港)水域的船舶、船闸、渡口、浦口及水上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查处治安案件和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办理水上集体户口和对外来进出港船舶的登记工作。

办公地址:鹿城区江滨西路株柏公寓8幢二楼

负责人:潘为宁

(三十三)交通治安分局

负责市区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客车、租赁车及各类货运车辆的相关站、区、点和线路的治安秩序的维护和案件的管辖。

办公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大道云翔大厦二楼

负责人:汪建武

(三十四)略

(三十五)强制戒毒所

负责对全市因吸毒、注射毒品成瘾人员进行强制生理脱毒、身体康复及法律、道德教育。

办公地址:瓯海区三垟街道东垟路1号

负责人:

(三十六)市人民警察学校

承担全市*机关新民警上岗培训、在职民警的岗位培训、民警警衔晋升培训等工作。

市人民警察学校增挂温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的牌子。

办公地址:瓯海区南白象镇头陀路4号

负责人:胡益逊

(三十七)机场*分局

负责机场范围内的空防安全、治安管理、刑事侦查、交通管理、消防监督等工作,具体如下: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旅客提供热情服务;负责机场的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保障旅客出行的安全有序;负责查办机场范围内治安、刑事案件;负责机场的安全防范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办公地址:龙湾区机场大道1号

负责人:王晓敏

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2019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居住房屋,是指出租后用作或者兼用作居住的房屋。旅馆业客房和公共租赁房屋除外。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管理区域)内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第五条*机关负责居住房屋的出租登记、治安管理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管理工作。

消防主管部门负责落实居住房屋的消防工作法定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有关主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居住房屋的建筑安全、房地产经纪监督管理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整合有关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的人力资源,实行居住房屋出租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牵头组织排查整治居住房屋的出租安全隐患;根据*机关的委托,做好居住房屋出租登记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相关工作;依法对居住房屋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委托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第七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房地产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和有关用人单位应当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以及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做好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劝阻违法行为,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或者有关主管部门。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制定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公约或者将相关内容纳入社区公约、村规民约;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将居住房屋出租管理相关规定纳入小区管理规约,对居住房屋出租实行自我管理。第八条居住房屋出租的,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且每个居室实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但是与承租人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第九条居住房屋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地下室及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第十条居住房屋的结构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建筑安全要求。出租人应当履*屋维修义务并确保居住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但租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居住房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二条居住房屋出租应当符合治安管理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治安责任。第十三条居住房屋同一套间内或者单幢建筑内同时设置十张以上出租床位的,出租人应当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出租人不能履行前款规定的相关义务的,应当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单位或者个人在其受委托范围内履行出租人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居住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或者转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三)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居住房屋出租人、转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居住房屋具备基本居住功能,符合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

(二)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三)不得出租给无法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的人员;

(四)办理居住房屋出租登记;承租人是流动人口的,还应当按照《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规定报送承租人信息,同时告知承租人主动申报居住登记;

(五)发现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利用居住房屋涉嫌从事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配合和协助有关行政机关、机构、组织依法实施行政管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温州市鹿城区房屋出租租金税率是多少

房屋出租,属于不动产租赁,税率为11%。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九)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浙江温州市的房屋出租价格如何

兄台若是湖北人就好了,找你同乡片区.老乡之间很团结的.

住房租金有200百一月的,比如双屿,黄屿,沙河.也有三百一月的,在茶山一带.也有五百六百一月的.

其实你在沙河黄屿那边租就可以了.消费档次你自己定.

至于公交车呢,一般都是2元随便坐(起步价2元,30个站也是2元)有些车是1元五角的. 5路车是双层车,也是1元五角.当然,还有71路等少数车按路程计算的,1元到六元不等.

饮食方面,一般点一个菜4元到100元不等.档次跟武汉的差不多.快餐是5元.

温州可信身份码什么用

温州可信身份码是指在温州市*局通过使用区块链技术,为持有温州市居民身份证的公民提供的一种身份验证方式。该二维码可以通过扫描温州市居民身份证背面的二维码或者在温州市*局*上查询获得。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输入查询信息,可以验证温州市居民身份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身份证信息不被篡改或伪造。这种方式提高了身份证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可以有效防范身份证被盗用或者冒用的风险,保障公民的身份安全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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