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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招生网,滨州学院招生办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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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电话号码招生办

滨州学院电话号码招生办是0543-3190200,0543-3190201。

学校简介

滨州学院(Binzhou University),位于山东省滨州市,是由山东省人民*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由山东省教育厅、滨州市人民*共建,是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A类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2021年1月,学校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2021年10月,学校正式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截至2023年6月,学校占地面积133.15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6.7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97.36万册,电子图书126.17万册;设有二级学院19个、直属科研机构3个,开设本科专业59个、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个;拥有硕士专业学位点2个;有专任教师1119人,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000余人。

师资力量

截至2023年6月,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19人,其中博士368人,高级职称442人,享受**特贴专家、泰山学者、省突出贡献专家、省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2人次,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等教学科研团队21个。

合作交流

学校不断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的48所大学、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先后举办了市场营销、学前教育、软件技术等6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

滨州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

截至2023年6月13日,滨州学院2023年录取分数线还未公布,以下是滨州学院2022年录取分数线,主要分为本省以及外省,具体如下所示:

一、滨州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在本省)

1、滨州学院2022年在山东省(普通类普通类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73分。

2、滨州学院2022年在山东省(普通类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322分。

3、滨州学院2022年在山东省(校企合作普通类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71分。

4、滨州学院2022年在山东省(校企合作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32分。

5、滨州学院2022年在山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普通类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65分。

6、滨州学院2022年在山东省(中外合作办学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14分。

二、滨州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在外省市)

1、在安徽省(普通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57分、文科518分。

2、在黑龙江省(普通类本科二批A段)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03分、文科457分。

3、在湖南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458分、历史类483分。

4、在广西省(普通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为:理科402分。

5、在广东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498分、历史类495分。

滨州学院教学特色

滨州学院是山东省人民*直属的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58年升格为北镇师范专科学校、开始举办专科教育,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

航空高等教育特色办学优势突出。2006年设置飞行技术专业,成为全国首家培养飞行员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填补山东省航空学科高等教育空白。

建有山东省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航空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等。

以上内容参考:滨州学院招生就业网—滨州学院山东省普通专科专业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滨州学院招生就业网—滨州学院2022年山东省录取情况

山东滨州学院招生办电话

滨州医学院招生办电话是:0535-6913058。

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山东省省市共建高校、山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原国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56年3月*建制为青岛医学院,1970年10月整体搬迁至山东省惠民地区行署驻地北镇办学,1974年11月设立青岛医学院北镇分院,1981年9月改称北镇医学院,1983年3月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02年*台校区投入使用。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7793人,其中本科生15538人、硕士研究生1919人,面向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有留学生336人。现设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等。

学院专业:

设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儿科学、中医学、*学、康复*学、特殊教育、生物制*、智能医学工程等35个本科专业,其中,*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特色专业4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一流专业建设点25个。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

2022年滨州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滨州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滨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按照原始分录取(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其他专业(专业类)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艺体类专业成绩等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高考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在上海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未高考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投档成绩,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体检情况等,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和体育专业

山东省艺体类

1.统考专业

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师范类):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体育舞蹈):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体育舞蹈)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舞蹈学(健美*):使用山东省舞蹈类(健美*)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体育教育(师范类):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音乐学(师范类):使用山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2.联考专业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使用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师范大学平台),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其他省份艺术类

使用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或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四)公费和委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飞行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参加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七条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定翼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专业入学后需学习英语语种,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中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执行。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的考生应符合*民航空管人员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视力不低于4.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在1.75 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 m以上。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和空中乘务专业订单班学生执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

第十九条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舞蹈学(体育舞蹈,男)专业只招收男生。舞蹈学(体育舞蹈,女)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入校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专业测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奖、*、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颁发证书:学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课程,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且学分结构合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

网址:**bzu.edu*/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滨州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滨州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滨州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滨州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滨州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49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第七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滨州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滨州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个人和机构从事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滨州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四条飞行技术专业按照原始分录取(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其他专业(专业类)我校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艺体类专业成绩等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投档成绩,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体检情况等,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在上海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二)艺术类和体育专业

山东省艺体类

1.统考专业

美术类: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确定录取专业。

舞蹈学(师范类、体育舞蹈、健美*):使用山东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体育专业:使用山东省体育统考成绩。在投档范围内,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2.联考专业

音乐学(师范类):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专业成绩(山东师范大学平台),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使用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成绩(山东师范大学平台),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其他省份艺术类

使用(认可)相关省份相关专业(类)统考(联考)成绩,按投档考生专业统考(联考)(或综合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专业成绩投档者,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高者;按综合分投档者,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三)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四)公费和委培师范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政策按照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飞行技术专业、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面试、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七条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对相关科目不作特殊要求。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和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交通运输(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动力工程、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入学后需学习英语语种。

第十八条身体健康状况:飞行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和直升机驾驶技术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7013-2017)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中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执行。报考交通运输专业(空管与签派方向)的考生应符合*民航空管人员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肝功正常,双眼*视力不低于4.6(E字表),无色盲色弱,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符合*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的身体标准;报考交通运输专业(民航机务工程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符合*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条件。交通运输专业(机场运行与管理方向)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民用航空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有关岗位身体标准要求。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在5.0以上;男性身高在1.75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m以上。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订单班学生执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4)规定的相应医学标准。

第十九条男女生比例:飞行技术、交通运输(民航机务工程方向)、交通运输(空管与签派方向)、飞行器适航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只招收男生,空中乘务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条入校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专业测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转专业事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及学校具体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通过奖、*、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颁发证书:学生思想政治合格,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且学分结构合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滨州学院。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对以滨州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91号

邮编:256603

电话:0543-3190200,3190201,3190067,3190068

网址: **bzu.edu*/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滨州学院负责解释。

滨州学院统招专升本都有些什么专业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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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统招专升本都有些什么专业可以报考

滨州学院统招专升本可以报考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英语、应用化学、生物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制*、市场营销、视觉传达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

招生专业以当年教育考试院、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发布政策为准。

滨州学院统招专升本去哪里报考

山东统招专升本报名系统入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址:*zsb.sdzk*

山东统招统招专升本报名入口只在报名期间开放,报名期间考生进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报名”栏目找到山东统招专升本报名入口登录;除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外,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信息平台,填报考生基本信息。

附:滨州学院简介

滨州学院是山东省人民*直属的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58年升格为北镇师范专科学校、开始举办专科教育,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

学校占地面积131.3万㎡,校舍建筑面积72.2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92.5万册,电子图书121.5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3个直属科研机构,拥有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1个本科专业、2个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126人,其中博士366人,高级职称426人,享受**特贴专家、泰山学者、省突出贡献专家、省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21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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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学院招生办电话

滨州学院招生办电话如下:

0543-3190201。

滨州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前身是始建于1954年的北镇师范学校,1983年更名为滨州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滨州学院。

2012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成功获批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A类立项建设单位,2018年10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委、行政团结带领全校师生员工,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主动对接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了“顶天(对接航空业)立地(对接区域)”的发展思路,确立了建设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办学目标定位,制定并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学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学校校园占地131.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1.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5.38亿元。设有21个实验中心(室),其中2个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9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76.4万册,电子图书112万册。设有19个二级学院,60个本科专业、29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9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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