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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网?2022年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网?2022年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山西农业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铭贤南路1号*030801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山西农业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宜。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办公室、录取监督办公室等具体工作机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作为成员参加,对招生工作程序和录取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

山西农业大学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赵春明签发。

第十三条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和招生咨询工作,录取监督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考生申诉等相关事宜。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2020年招生各专业不限语种,但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业态发展设置的新设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所属学科门类的专业体检要求执行。入学后要进行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考生做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各专业(类)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挡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十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分配专业招生计划,促进专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一条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在征求学院建议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的招生基数、计划完成率、学生报到率、年度学生就业率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由学校统筹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二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校本部年度本科计划的1%。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调节各省(市、区)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区)统考线上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理工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文史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山东等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分别以各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即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考生先按数学、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成绩仍相同,按物理和另一门选测科目先后排序,等级分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考生先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成绩仍相同,按历史和另一门选测科目先后排序,等级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高考加分或降分录取,同意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六条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按照有关省(市、区)艺术(美术)类专业本科划线标准执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线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专业课成绩达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本硕统筹班采取本科与硕士两个阶段统筹培养模式,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硕统筹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卓越人才实验班实行单独编班、小班授课,整合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实行个性化培养,并积极引入实践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广阔的自主学习空间和社会实践平台;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进行招生,其中农学专业中包含农学、农学(功能农业方向)和种子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方向),园艺专业中包含园艺、园艺(花卉与景观设计方向)、园艺(*茶方向)、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四个专业(方向)。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一般采取“1+3”或“2+2”的学年制培养模式,由学院根据实际教学需要选择。即学生用一年或两年的时间修完规定的专业大类共修课程后,按照《山西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分流到专业大类内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八条学校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二十九条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批准的标准。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二条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际教育交流的相关政策以及山西开展国际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学校与美国博伊西州立大学等部分国外大学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互认培养课程及修读学分,鼓励符合条件的在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到国外大学学习交流。

第三十三条我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四招生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学校网址:http://*sxau.edu*

*:zb@sxau.edu*

*:0354-6288909

传真:0354-6288909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2011年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1年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我说。

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学院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西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第二条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第五条学校代码:13535第六条学校地址:山西省太谷县,* 030800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第八条办学性质:*学院第九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成立了招生就业委员会。招生就业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十一条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政策精神和山西省教育厅、招生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十三条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我院招生人数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审录,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确定专业录取顺序,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所报志愿参考相关科目择优录取。第十四条根据生源地的招生政策,如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20分投档,同时,对参考志愿和服从调配志愿生源由学院按照一定志愿级差和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审录,并根据各专业录取余额情况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安排专业。第十五条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生源省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照有关省区艺术类专业划线标准执行,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对外语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第十七条报考我院英语专业,凡当地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第十八条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院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第十八条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学生享受*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第五章      收费标准第十九条我院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第二十条学生修完专业培养方案达到专业学分要求,由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招生人数:详见《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来源计划》。第二十二条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第二十三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第二十四条经录取的学生未经请假不按期报到,超过两周者以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各省统一规定的形式发布,同时在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校园网公布或电话直接通知。招生咨询方式:电   话: 0354—5507782 5507792学校网址: **cisau**学校地址:山西省太谷县学院路8号     邮   编: 030800        第二十五条 若本章程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按照*法律、法规及以上级关政策为准。 

山西农业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 030801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山西农业大学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学校纪检监察室依托《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参照本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做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要求:不做规定。

第五章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十八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分配专业招生计划,以促进专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第十九条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在征求学院建议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的招生基数、计划完成率、学生报到率、年度学生就业率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由学校统筹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我校各招生类型的预留计划数均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录取公示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市统考线上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二十二条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挡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二十三条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投档考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结合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拟录取专业情况,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和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四条根据生源地的招生政策,如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当地招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低于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10~20分投档,同时,对参考志愿和服从调配志愿生源由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审录,并根据各专业录取余额情况结合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五条高考加分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六条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录取理工类专业侧重对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的考查,文史类专业侧重对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的考查。

第二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时,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划线标准执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文化课达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对外语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一般不低于50分);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专业课达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对外语考试成绩有一定要求(一般不低于40分)。

第二十八条动物医学(拔尖创新型)实验班,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硕统筹实验班管理办法》实行本硕统筹培养。

第二十九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凡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须加试口语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口语成绩好的考生。

第三十条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校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三十一条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当年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农业大学毕业要求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有*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单项优秀奖、华革爱心助学金、新芽济困助学金及残疾人教育奖(助)学金等;同时设有李焕章助农基金奖学金、晨熙助农基金奖学金、华顿助农基金奖学金、科技传播奖学金、大北农助学金、大象励志奖学金、杨兴周奖学金、上海晋龙励志奖学金、中兴励志奖学金、金瓯奖学金等面向相关学院的奖学金十余种;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生源地助学*,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招生录取相关信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学校网址:http://*sxau.edu*

*:zb@sxau.edu*

*:0354-6288909

传真:0354-6288909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354-6283456,6286996。

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业科学院)(Shan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XAU),简称“山西农大”,是山西省人民*与农业农村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山西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山西省“1331工程”高校、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为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截至2023年2月,学校(院)有太谷、太原龙城2个校区,占地面积3588亩,建筑面积134.4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0.7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2.36亿元,有纸质藏书210万余册,电子图书384万册。有教师、科研人员及职工4480人,在校生2.8万余人。

学科建设

截至2023年2月,学校(院)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8个、*重点(培育)学科1个。

省级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6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2个、省级优势学科1个、省级特色学科4个、“1331”工程优势学科1个、省优势学科攀升计划学科1个、省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2个。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是0354-6288909。

一、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的电话

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的电话为0354-6288909,该校联系地址为*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铭贤南路1号、邮编为030801、联系邮箱为zb@sxau.edu*。

二、山西农业大学介绍

1、学校简介

山西农业大学是我国著名的高等农业学府,建国前山西省两所本科高校之一,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第七批获得博士学位授权的高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省*与农业部共建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高校。

2、历史沿革

山西农业大学始于1907年创办的私立铭贤学堂,创始人为孔祥熙,后发展为私立铭贤农工专科学校、私立铭贤学院;1951年成立山西农学院;1979年更名为山西农业大学,列入全国重点大学;2019年与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合署改革,成立新的山西农业大学。

3、校园概况

截至2023年2月,学校(院)有太谷、太原龙城2个校区,占地面积3588亩,建筑面积134.4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0.75亿元,其中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2.36亿元,有纸质藏书210万余册,电子图书384万册;设有教学单位22个,直属科研院所(中心)20个。

开办本科专业68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8个;有教师、科研人员及职工4500余人,在校生2.8万余人。

山西省2022年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招生问答

一、为何实行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

答:为培养更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加快推动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委机构*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晋农科发〔2022〕10号)文件精神,我省2022年继续实施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以下简称公费农科生)工作。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是进一步优化基层农技服务队伍结构、增强服务效能的有力举措,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二、公费农科生须具备哪些报考条件?

答:1、热爱“三农”事业,毕业后志愿到乡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具备当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且本人具有47个县(市、区)户籍的考生。

2、报考公费农科生的考生须自愿签订并履行《山西省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书》。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2022年公费农科生招生学校及专业有哪些?

答:2022年,山西省公费农科生由山西农业大学招生。招生计划130人,招生专业为植物保护、动物科学和农林经济管理。

公费农科生培养计划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山西农业大学年度招生规模,未完成的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可转入该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四、公费农科生招生区域有哪些?

答:定向招生的区域为全省47个县(市、区),分别是太原市(晋源区、古交市、娄烦县),大同市(云冈区、云州区、天镇县),阳泉市(平定县、盂县、城区、矿区),长治市(潞城区、长子县、壶关县、平顺县、沁县、沁源县、屯留区),晋城市(沁水县、高平市),晋中市(介休市、平遥县、祁县、灵石县、和顺县、寿阳县、榆次区、左权县),运城市(河津市、垣曲县、新绛县),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五台县、代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临汾市(洪洞县、吉县、霍州市、曲沃县、浮山县),吕梁市(石楼县、交城县、中阳县、交口县)。

五、志愿填报办法和录取办法有哪些?

答:具有报考条件的考生,于高考成绩公布后在山西招生考试网(*sxkszx*)网上填报志愿。

公费农科生安排在我省提前二批本科院校录取后进行,其志愿设在本科提前批志愿栏内,并设1个院校志愿。

公费农科生实行单独划线,单列志愿,在提前批本科录取。公费农科生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先对定岗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审核和分配专业,不设分数级差。定岗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出现缺额时,从定岗单位所在地市的县(市、区)中调剂录取服从志愿考生,如仍不能完成计划,从录取额已满,仍有服从志愿调剂考生的其他县(市、区)进行调剂。具体见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录取时生源所在县(市、区)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籍所在地为准。预录取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市签订《山西省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书》后方可被正式录取。

六、公费农科生相关政策有哪些?

答:1、公费农科生在校学习期间,由省财政承担其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动态调整)。

2、公费农科生毕业后到乡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定向就业,入职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实名制管理,合同期为5年。合同期满,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3、公费农科生履约管理办法,按《公费农科生教育实施办法》(晋教〔2021〕1号)相关规定执行。

2022年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农业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农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西农业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113

第七条学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铭贤南路1号*030801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山西农业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要事宜。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成立招生办公室、录取监督办公室等具体工作机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作为成员参加,对招生工作程序和录取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

山西农业大学的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张强签发。

第十三条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和招生咨询工作,录取监督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对招生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考生申诉等相关事宜。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但我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日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新业态发展设置的新设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所属学科门类的专业体检要求执行。入学后要进行复查,发现高考体检弄虚作假的考生做退学处理。

第十七条各专业(类)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章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十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分配专业招生计划,促进专业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十一条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在征求学院建议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上一年度的招生基数、计划完成率、学生报到率、年度学生就业率以及社会需求等方面的情况,由学校统筹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第二十二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年度本科计划招生总数的1%。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进档考生。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同分排位原则,按其规定执行;若未规定同分排位原则,文史类按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对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分别以该省(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有关录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高考加分或降分录取,同意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高考招生管理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六条艺术(美术)类专业录取,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按照有关省(市、区)艺术(美术)类专业本科划线标准执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线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在专业课成绩达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如出现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学校在山西省相关市(县、区)开展公费农科生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公布为准。公费农科生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招生计划所在县生源;如所在县生源不足时,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招生计划所在地区(市)考生;如招生计划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录取,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调剂。学生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视为所有招生区域内所有专业间均可调剂。

录取时生源所在县(区)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预录取考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地区(市)签订《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公费农科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八条本硕统筹班采取本科与硕士两个阶段统筹培养模式,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本硕统筹培养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卓越人才实验班实行单独编班、小班授课,整合学校优质教学资源,实行个性化培养,并积极引入实践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广阔的自主学习空间和社会实践平台;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进行招生,其中农学专业中包含农学和农学(功能农业方向)两个专业(方向),园艺专业中包含园艺、园艺(*茶方向)、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三个专业(方向)。按专业大类录取的学生,一般采取“1+3”或“2+2”的学年制培养模式,由学院根据实际教学需要选择。即学生用一年或两年的时间修完规定的专业大类共修课程后,按照《山西农业大学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分流到专业大类内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九条学校动物医学专业、兽医公共卫生专业、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为五年。

第三十条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必须能够熟练运用汉语开展文化课程的学习与考试。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批准的标准。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山西农业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国际教育交流的相关政策以及山西开展国际教育合作框架协议,学校与美国博伊西州立大学等部分国外大学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互认培养课程及修读学分,鼓励符合条件的在校优秀本科生申请到国外大学学习交流。

第三十四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余项,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持录取通知书与当地教育部门取得联系,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五条招生录取结果可由当地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登陆山西农业大学校园网查询。

学校网址:**sxau.edu*

*:zb@sxau.edu*

*:0354-6288909

传真:0354-6288909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山西农业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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