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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证继续教育(会计证继续教育怎么弄)

北京会计证继续教育(会计证继续教育怎么弄)

会计证继续教育怎么弄

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流程如下:

1、从取得会计证的第二年起,持证人员需要每年进行继续教育,现已统一改成网络继续教育,在网上报名、听课后,视为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结果记录到财政厅网站即可。

网上报名:登陆各省市财政厅会计处/会计管理系统网站,点击“继续教育”网上报名。

2、报名填写:选择年份:以前年度已完成的,选择“当前年度报名”;以往年度没有完成继续教育的,选择“以前年度补报”,补课学习后才能学习下一年度课程;输入身份证号、会计证号,密码为会计证号后六位。

缴费成功、登陆网校学习:缴费成功后,有一个“检验缴费”的按钮,点击查询到自己的报名序号。

3、如何学习:网校听课开始后,认真听课,每10分钟弹出一道题与学员互动,选择正确答案后提交,课程继续,否则课程停止、计时停止。

累计听完8学时必修课、16学时选修课,并且参加继续教育考试合格的,视为完成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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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习到就业,有一整套科学的、完善的管理体系,并依托全国教育网点资源和领先的互联网技术,使学员成为品德高尚、知识面广、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

会计证继续教育多少费用

不同地区不同渠道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有的省是一年一审,有的省是两年一审,后续教育费用也不全一样,有的省只收几十块,有的省24学时就要交100多。我们这里的收取标准为 80元/人。

审查事项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计证继续教育

会计证怎样继续教育

问题一:拿到会计证后的继续教育是怎样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两年为一个周期年检一次,并且每年需参加24小时继续教育。会计专业的在校生办理会计证年检不用进行继续教育。会计专业毕业后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应该参加继续教育。比如2005年11月取得会计证,06年取得毕业证,则07年11月需登记,并参加24小时继续教育(2005-2006年的继续教育可以抵消);2005年11月取得会计证,07年取得毕业证,则可以直接到发证的财政机关办理年检,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以后满2年就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和登记。

问题二:拿到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后怎么继续教育领证当年,不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从领证后的第二年开始,每年都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问题三:会计证没有参加每年的继续教育怎么办会计证每2年年审一次,如果不是特殊情况下,不参加年审的,会取消会计资格,会计证也会被吊消。当然如果年限少例如1,2年未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可补学时、补缴学费,应该还是可以保留会计证资格,如果年限长了就不确定了,需要咨询一下所在地财政局核实一下证书是否还有效,有效就赶快去补学继续教育,如果证书失效了那就需要重新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证实行2年一审(注:黑龙江是一年一审),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其中,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的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

以下是免检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审期间,下列人员如能提供以下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问题四:会计从业资格证拿到之后的继续教育是怎么一回事?拿到会计证的当年不需要继续教育,下一年起开始每年一次的继续教育,每个省都有不同,关注所属省份的会计从业的报名网站,上面会有公布继续教育的时间及相关事项~主要就是要你交钱盖章,跟年检费一个意思。不继续教育应该对持会计证上岗有影响吧,如果想从事会计这个职业一般都还是会去继续教育的~

问题五:怎么在网上进行会计继续教育啊?请教。你好,网上会计继续教育就是在网上听会计视频课件,然后再考试的过程。

相对于现场培训来说,网上会计继续教育有不少优点,首先是时间灵活,只要能够上网,随时可以看课件,不用专门请假参加培训,其次网上考试是开卷的,不会可以搜索的,嘿嘿。

全国各个地方的网上会计继续教育基本一样,略有不用,有些地方需要去财政局购买网上学习卡,然后凭卡登录网站,补充会计证号和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然后就可以听课了;有的地方不需要买学习卡,去网站注册一下,填好资料,用网银开通课程就可以听课了;广州的不用听课,直接用会计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场考试合格就算通过了。

听课完成,然后考试通过后,一般需要打印成绩单去财政局盖章,这样就算完成啦,有些地方考试通过后就可以了,不需要盖章。

问题六:会计证年审和继续教育是怎么回事呀?能解释一下吗?会计证年检和会计再教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会计证年检两年一次,举例:比如你是2010年7月拿到的会计证,那么你2012年就要去当地财政局进行会计证供检。你看一下你的会计证的颁发机构是哪一个财政局,如果你的会计证是某某市财政局颁发的,那么你就要到某某市财政局进行年检,而不是某某市的某个区***的财政局或下属县级市的财政局。只要你每年都按时进行会计再教育,只要在需要年检的当年进行过会计再教育后去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盖章就可以了。这个章是会计从业资格证专用章。会计年检是免费的。

问题七:会计从业资格证/上岗证网上继续教育怎么做继续教育很简单,现在一般都是开通了网上学习方式的,主要是缴费,就像你入团了以后每年得缴纳团费才能保持你的身份合法资格一样的道理,否则你的对应身份就没有了。继续教育有3家网校合作的,随便哪家都可以,注册账号,缴费,看视频,视频会自动暂停,或者跳出来题,需要动下鼠标才会继续播放,为了监控你是有在看,题的答案网上都有。就是个形式。看满24个小时就算完成了。

问题八:会计证如果不去继续教育,后果会怎样?会计人员再教育是会计法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要求,在会计证年审时,继续教育证明是会计证年审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果不参加继续教育则不能通过鸡审,会计证就会作废。

一般来说,未参加继续教育,但及时年审,可以在年审时补办继续教育,并不影响年审。

问题九:领完会计从业资格证后怎么继续教育领到会计证后,在第二年,财政局发出通知,要求你继续教育时,去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然后带着打印好的表格还有钱,去财政局办理,详细步骤请咨询当地的财政部门。如果嫌麻烦了,去找个会计培训班,让他们代你办理,无非就是多交一些钱。

问题十:会计证网上继续教育怎么弄继续教育很简单,现在一般都是开通了网上学习方式的,主要是缴费,就像你入团了以后每年得缴纳团费才能保持你的身份合法资格一样的道理,否则你的对应身份就没有了。继续教育有3家网校合作的,随便哪家都可以,注册账号,缴费,看视频,视频会自动暂停,或者跳出来题,需要动下鼠标才会继续播放,为了监控你是有在看,题的答案网上都有。就是个形式。看满24个小时就算完成了。会计证继续教育是每年都要的,至于年审,一般为两到三年一次,有的地方已经取消年审,如上海。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现在已经取消了在会计证盖章,继续教育完成后,登录××省服务平台查询记录就行。

请尽快与发证机关联系,看会计证是否被注销。如无注销,就按时进行今年的继续教育。同时补上以前年度遗漏的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耽误太长,就可能被注销会计证,那时就得重考了。连续3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会被吊销会计证。

有关继续教育的时间、地点及会计证的迁移手续等具体问题请咨询发证机关(财政局会计处)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即可。

北京的会计证继续教育

不需要,会计证如果确认被取消以后,那么继续教育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跟会计证一切相关的工作也将随之被取消,根据最新消息,会计证取消已经是大势所趋。

北京会计从业继续教育怎么弄

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满24学分后,由本人登录北京财政网站(*bjcz.gov*)“会计业务”版块“个人继续教育申请”模块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请入口 *kuaijicongye.kuaiji*/3227605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会计继续教育#导语】无从北京市财政局了解到,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经济开发区财政审计局: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我市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我市《关于印发〈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财会〔2020〕190号),现将2022年北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不包括在京的中央单位会计人员)为: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主要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

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财政部发布的《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企业准则制度、*会计准则制度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1.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通知通告”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

2.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3.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4.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等活动;

5.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三、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能补以前年度,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2022年度继续教育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符合条件并公示在北京市财政局上的社会培训机构或者用人单位承办的继续教育:参加面授继续教育的,每天折算10学分;参加网上学习继续教育的每学时折算1学分。

(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参加全国税务师考试,通过《财务与会计》科目的;参加全国资产评估师考试,通过《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的,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三)参加北京市会计专业高级、正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并通过的,可折算评审通过当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90学分。

(四)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五)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六)参加财政部、北京市财政局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的学员,每年学习成果可折算继续教育90学分。

(七)*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八)*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九)*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四、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由用人单位组织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公示在市财政局上)承办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或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分别向市、区财政部门申请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登记学分。

(二)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提交给所在区财政局审核。

(三)参加市、区财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考试、研修班分别由市、区财政部门登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

五、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作流程

(一)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跨省调转工作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开展会计人员信息跨省调转工作的通知》(京财会〔2021〕2201号)全年均可进行,采集和调转请登录北京市财政局—热点服务事项—个人办事—“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fwxt.czj.beijing.gov*/kjcyrygl)注册用户名并填写基本信息,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已经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采集过的会计人员(无需再进行信息采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身份证号和手机号未在其他部门系统注册过的会计人员,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信息采集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2.身份证已在其他部门系统注册过并已导入认证平台的会计人员,可使用在其他部门系统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进行继续教育学习。

3.身份证未注册过,但手机号已在其他部门系统注册过的会计人员,需要通过统一认证平台实名注册后即可正常使用。

会计人员若无法正常登录系统,可联系技术支持人员帮助,*:400-056-0066(工作日:9:00—18:00)。

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方面问题,可电话咨询:010-62056922(工作日:9:00—17:00)。

六、查询继续教育记录

(一)查询2017年以前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2017年以前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二)查询2018-2021年度继续教育记录。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页面,点击屏幕下方“继续教育”模块—“继续教育记录”。填写身份证号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七、其他事项

(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例: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将审核2021年、2022年两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文件和用户*作指南已上传至“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政策文件发布”中,可供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和会计人员查询。

(三)原在北京市单位工作,现已调入在京中央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国管局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原在在京中央单位工作,现已调入北京市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尽快调入北京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参加继续教育。

(四)原在北京市单位工作,现已调入外省市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外省市工作地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原在外省市工作,现已调入北京市单位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尽快调入北京市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参加继续教育。

(五)继续教育时间: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学习完成,并成功导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于通过北京市高级、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提交职称证书,对于通过全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折算学分的会计人员可通过提交成绩单,于次年3月31日前折算上年学分。

(六)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规定,自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认定。省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会计从业证继续教育吗怎么样

Ⅰ关于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继续教育问题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不知您按时报名了没有,会计证继续教育是每年都要的,至于年审,一般为两到三年一次,有的地方已经取消年审,如上海。

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现在已经取消了在会计证盖章,继续教育完成后,登录××省服务平台查询记录就行。

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Ⅱ会计从业资格证没有进行继续教育怎么办

没有问题,继续教育当年可以补以前年度,可以去当地财政局或者网上报,如果今年考出了初级,还可凭成绩单免继续教育。

财政部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自取得第二年起,每年都要参加不少于24学分的继续教育。因此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在取得会计证的第二年就要记得开始继续教育,来为它延续生命。

(**财政部令第73号)的相关规定。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财会〔2013〕9号)的规定,旧版资格证书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

(2)北京会计从业证继续教育吗扩展阅读: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第六条“获得会计专业资格人员应在第二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获取资格后,在指定的时间内获得所需的学分”,会计人员应在换证前完成继续教育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因此,如果你不想让你的证书失效,你需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缺乏继续教育培训将导致无法颁发新证书。过期后如无新卡,旧卡将自动失效。

Ⅲ北京会计从业继续教育怎么弄

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满24学分后,由本人登录北京财政网站(bjcz.gov*)“会计业务”版块“个人继续教育申请”模块登记继续教育学分。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请入口//kuaijicongye.kuaiji/3227605

Ⅳ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再教育可以在会计网上教育么怎么教育呢

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网址://rygl.bjcz.gov*/kqgl/page/index.jsp,请登录进去进行教育就专可属以了。

Ⅳ会计从业资格证在北京的继续教育是怎么样的

北京一般持续下半年,开始前北京会计网会有通知。建议你关注这个网站,这是北京地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所有相关信息都会在此发布。继续教育期间,你可以正规的去听课,为期三天,最后有可能有个小考试,很简单,很多培训班都直接把答案告诉你,或者开卷考。不想听课,就翻翻京华时报之类的报纸,很多培训班的广告,选择一个交钱直接办手续即可。

Ⅵ怎么查北京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到哪年了

会计从业资格证每年都要继续教育,现在继续教育到2015年了,在获得从业资格证当年不用进行继续教育

Ⅶ会计从业资格证没有继续教育怎么办

会计从业人员应该每年及时按要求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如确有特殊原因没有参加学习,可在下一年度补学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内容。您的会计证没有作废,请在今年继续教育时补学以前年度的学习内容。

可以转。

从省以外地区调入某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上传电子信息成功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全国调转平台上的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其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同时注明退回原因。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拒绝调入人员信息在全国调转平台上作退回处理并注明退回原因。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所列信息与全国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日起超过90日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财政部调转平台、财政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7)北京会计从业证继续教育吗扩展阅读:

从省以外地区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上传电子信息成功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全国调转平台上的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其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同时注明退回原因。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大连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拒绝调入人员信息在全国调转平台上作退回处理并注明退回原因。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所列信息与全国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日起超过90日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财政部调转平台、财政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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