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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招生网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的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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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招生网2010年高考招生章程

山东科技大学2010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科技大学2010年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424

第五条学校地址:

学校坐落于海滨城市青岛,旅游胜地泰安、泉城济南设有校区,普通本科生在青岛校区就读,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实践生)在泰安校区就读,普通专科学生和中外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在济南校区就读。

详细地址:

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266510

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胜利庄路17号*:271019

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223号*:250031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学校简介:

山东科技大学建校于1951年,现已发展称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文、法、经济学、教育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山东省人民*领导,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学校现设16个二级学院,1个*学院,9个直属教学系(部),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7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4个工程硕士专业授权领域,75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本专科在校生2.87万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4000余名。有教职工29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060余人,教授274名,副教授548名。有*科学院院士3名,*工程院院士1名,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5名,“泰山学者”9名。博士生导师134名,硕士研究生导师740名,*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名,享受**特殊津贴教师58名,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人,省部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7名。

学校有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山东省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精品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近年来获教学成果奖二等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0项。2007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等级。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全省高校前列,已为社会培养了14万余名各类人才。

学校总占地面积210.47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49.0万平方米,学生宿舍33万平方米。图书227.5万册,电子图书6000GB。

学校具有较强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能力及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科技优势。在矿业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岩土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等领域有较强的学科基础和学术优势。设有工程技术及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研究院所90余个。2004至2009年,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777项,其中承担*“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科技攻关、“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合作项目、*重大国际合作项目、*间科技合作项目等项目137项,承担省部、厅局级项目748项,承担科技开发及技术服务项目2854项;发表学术论文9868篇,其中被SCI、SSCI、A&HCI、EI、ISTP、CSSCI检索收录及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1478篇;出版著作531部;鉴定科技成果330项;授权专利124件;荣获上级奖励205项,其中科技奖励4项,省部级科技奖励201项;科研经费87537万元,连续6年均过亿元,2009年达20218万元。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科技大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科技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科技大学纪委(检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新生。

2.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1-1:1.2之间。

3.普通文理考生,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4.艺术类考生,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学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报考广告学(广告设计)、工业设计的考生,学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5.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用兼考科目的考生。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八条报考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需与学校联系,草签协议。

第十九条报考煤炭企业定向就业单独招生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需与学校签定招生协议,入校后由学校联系煤炭企业与学生签定就业协议,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条煤炭企业优秀青年按照所在省招生部门规定报考、录取,毕业后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第二十一条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理工类专业学费为3600元/生•年;文、法、财经类专业学费为3400元/生•年,热门专业的学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上浮10%。艺术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外语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年。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500—1200元/生•年。

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规定:

执行山东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有关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招生计划

2010年招生计划见附表。

第二十五条奖助学金及资助特困生政策: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习成绩进步、某些方面有特长或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奖学金等级为一等和二等,每学期评定一次。

同时,在充分发挥*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省*奖学金等作用的基础上。学校还千方百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构建了以奖助学金、助学*、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新生“绿色通道”、爱心捐助、“1+1”资助等为主要内容的多元化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六条颁发毕业证书及证书名称: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学历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

*: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7195

学校网址:**sdust.edu*

招生信息网网址:*zs.sdkd**

E-mail:zsb@sdust.edu*

通信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

*:266510

山东科技大学专业代码

山东科技大学的专业代码如下:

020301金融学



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



030101法学



050101汉语言文学

050201英语



050207日语



050209朝鲜语

070101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202应用物理学

070302应用化学

070504地理信息科学

070702海洋技术

071201统计学

080102工程力学

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4机械电子工程

080213智能制造工程

080403材料化学

080405金属材料工程

080407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14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501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60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701电子信息工程

080703通信工程

08071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801自动化

080803机器人工程

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2软件工程

080904信息安全

080905物联网工程

080907智能科学与技术

0810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1102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201测绘工程

081202遥感科学与技术

081301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401地质工程

081402勘查技术与工程

081403资源勘查工程

081501采矿工程(男生)

081503矿物加工工程

081801交通运输

081802交通工程

081901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502环境工程

082801建筑学

082901安全工程

083001生物工程

120201工商管理



120203会计学



120402行政管理



120601物流管理



120701工业工程

130502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环境设计

130504产品设计

扩展资料:

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24

第六条学校地址: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青岛校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泰安校区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223号和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中段;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胜利庄路17号。

第七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学校简介:

学校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山东省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是山东省人民*与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科技大学成立以校*委*和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决定相关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山东科技大学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济南校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男女比例:除部分专业(如采矿工程专业)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3.文史类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3)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4)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4.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1)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且测试成绩合格。我校从联考合格考生中择优选取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考生名单,其中,音乐学(器乐方向)仅限二胡、扬琴、竹笛、琵琶、中阮、笙、萨克斯、单簧管、大提琴;音乐学(声乐方向)仅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合格考生名单将于联考成绩公布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按照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

(3)外省的美术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在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5.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其他招生类型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7.综合改革省份浙江、上海、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省(市)考生依据我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和专业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择优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第五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学校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若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退学学费退还按照《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及资助特困生政策:

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习成绩进步、某些方面有特长或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全面落实*和山东省学生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省*奖学金、*助学金等作用的基础上,学校强化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功效,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资助,千方百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构建了以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新生“绿色通道”、助航工程、爱心捐助、爱心银行和“手拉手”关爱等为主要内容的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第六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

*: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

参考资料: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网-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

2022年山东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山东科技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24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学校地址: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青岛校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泰安校区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和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中段;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7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科技大学成立以校*委*和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决定相关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山东科技大学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济南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3.普通(文理)类录取原则

(1)学校执行各省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2)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3)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4.艺术类录取

艺术类录取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5.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6.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7.综合改革省份

(1)浙江、上海、山东、北京、天津、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市)考生依据我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2)对于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湖南、福建、广东、海南等实行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对于进档考生,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3)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奖、*、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录取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

*: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

学校网址:**sdust.edu*

本科招生网:*zs.sdust.edu*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266590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424

第六条学校地址: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青岛校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泰安校区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岱宗大街223号和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中段;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7号。

第七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科技大学成立以校*委*和校长为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决定相关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山东科技大学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与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济南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3.文史类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3)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4)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4.艺术类录取

艺术类录取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5.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本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6.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山东科技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7.综合改革省份

(1)浙江、上海、山东、北京、天津、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市)考生依据我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2)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和专业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择优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3)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除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外,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奖、*、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

*: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

学校网址: **sdust.edu*

本科招生网: *zs.sdust.edu*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266590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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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424

第五条学校地址: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详细地址:

青岛校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邮编:266590

泰安校区泰安市岱宗大街223号邮编:271019

济南校区济南市胜利庄路17号邮编:250031

第六条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学校简介:

山东科技大学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由山东省人民*领导,山东省教育厅主管。

学校设有19个学院、9个教学系(部)、4个科研机构。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1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在校生3907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690余人。有教职工2900余人,其中教授288人。有*科学院院士3人,*工程院院士1人,*“”人选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4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4人,博士生导师158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10人,省级优秀教师17人,省级教学10人。

学校有特色专业7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精品课程4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教学团队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全省高校前列,已为社会培养了23万余名各类人才。

学校总占地面积243万平方米(3640余亩),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7.5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32亿元。

学校具有较强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能力及多学科交叉的综合科技优势。在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岩土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等领域有较强的学科基础和学术优势。2014年科研立项938项,计划与合同经费2.05亿元,获科技奖励175项。

学校科技园是科技部、教育部认定的“*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科技大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山东科技大学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山东科技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除部分专业(如采矿工程专业、煤炭企业定向就业单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新生。

2、学校根据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1:1-1:1.2之间。

3、文史类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2)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3)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4)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专业志愿清”。

4、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1)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再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主项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投档,对于进档考生再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录取;

(3)外省的美术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在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七条报考煤炭企业定向就业单独招生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单独招生协议,学生毕业后在煤炭行业所属企业或单位就业。

第十八条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各专业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理工类(含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年;文史类(含法学)各专业学费为4000元/生•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各专业学费实际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最终批复为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500-1200元/生•年。

第十九条退学学费规定: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及资助特困生政策: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习成绩进步、某些方面有特长或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受奖面达50%。同时,在充分发挥*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省*奖学金、*助学金等作用的基础上,学校还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资助,千方百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构建了以企事业奖助学金、助学*、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新生“绿色通道”、爱心捐助、爱心银行和“手拉手”关爱等为主要内容的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颁发毕业证书及证书名称: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山东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7195

学校网址:**sdust.edu*

招生信息网网址:*zs.sdkd**

邮箱地址:zsb@sdust.edu*

通信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

*:266590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的电话是多少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为0532-86057077。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邮编为266590。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联系邮箱为zsb@sdust.edu*。

学校介绍:

山东科技大学,简称山科大,主校区位于青岛市,是一所山东省属重点高校,由山东省人民*和**应急管理部共建。

学校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山东特色名校工程、山东省冲一流高水平大学实施高校,入选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名单,为中俄教育国际合作联盟成员高校,对口支援建设长江师范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山东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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