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编程和生活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2022年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学校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源于1906年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人民*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

1.学校全称:重庆师范大学

2.国标代码:10637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5.办学地址

大学城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

6.就读地点:2022年普通本科新生按专业不同分别入读大学城校区和北碚校区。

第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重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室为招生监督机构。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按照*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璧山区、铜梁区、梁平区、开州区、巫溪县、万盛经开区等区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地方优师计划采取定向培养的方式,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万州区、黔江区、开州区、武隆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2个区县中学。最终分区县计划安排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录取后、获得通知书前须签订相关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录取学生,取消其优师计划录取资格。地方优师计划师范生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第八条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课程,各大类按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实行专业分流。大类所含专业以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我校与英国知山大学合作举办、教育部批准的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注册两校学籍,两校联合设置课程和教学大纲,共同授课。前三年在我校学习,英方派送师资到我校授课,符合要求的学生第四年进入英国知山大学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英方院校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英国知山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第十条学校预留不超过总计划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英语专业报考语种限英语,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

第十二条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行业需求和培养目标,学校部分专业报考条件如下: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

2.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化学、材料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不招色弱、色盲。

第十三条音乐表演专业仅招收声乐(美声、民族、流行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电子琴为主项的考生,该专业在各省市招生方向及主项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音乐与舞蹈学类不招收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要求,为提高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音乐学专业文化成绩不低于各省市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上30分。

第五章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其加分、降分投档规定及各类别投档比例。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确定考生专业。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录满的计划用于服从调剂且满足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

(一)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分相同时,使用省级平行志愿批次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比较。

2.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或三门选考科目总分)成绩。

(二)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书法学在重庆认可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在山东认可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联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

2.录取

(1)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综合分为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x0.4+专业成绩x0.6,若综合分相同,依序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2)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文化成绩为排序分,若文化成绩相同,比较专业成绩;

(3)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综合分为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x0.3+专业成绩x0.7,若综合分相同,依序比较专业成绩、文化成绩;

(4)音乐表演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专业成绩为排序分,若专业成绩相同,比较文化成绩;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重庆市生源,需参加我校2022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面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比较面试成绩;重庆市外生源,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文化成绩为排序分,若文化成绩相同,比较专业成绩。

(三)体育教育专业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体育教育专业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以专业成绩为排序分,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第十七条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十八条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

第十九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各专业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初,普通类专业按3000-6875元,艺体类专业按4375-11500元的不同标准预收,其中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25000元预收(该专业学生在国外修读期间需按外方学费标准缴纳外方学费,不再缴纳国内学费),学生学费每学年末结算一次。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汇编及我校《新生入学导读》上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北碚校区住宿费400元-800元/生•学年,大学城校区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前按同类专业收费标准就高预收,分流后按确定专业的标准收费并结算分流前学费。

第二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突出,可参评*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还可参评校级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学业成绩、学术科研、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第二十一条学校设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支持;设“绿色通道”,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专项助学金等多种资助渠道。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根据专业特点、行业需求和培养目标:

(一)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考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议慎重报考;口吃的考生不建议报考师范类专业。

(二)外国语言文学类中的翻译专业,在专业分流时限报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三)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内地西藏班、内地*班、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高水平运动队、听障生单招、运动训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协作计划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重视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依法接受教育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学校网址:*cqnu.edu*

本科招生网:zsb.cqnu.edu*

招办邮箱:cszb@cqnu.edu*

招生*:023-65911111

纪检监察室电话:023-65363403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401331

重庆师范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学校创办于1954年,办学历史源于1906年官立川东师范学堂,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人民*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

作为新*最早创办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始终坚持“立教无类,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秉承“自强不息,躬行师道”的重师精神,践行“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立足重庆、面向西部、服务全国、辐射“*”,拥有从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到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养的完备教师教育体系,形成了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两轮驱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汉语国际教育“三驾马车”,文化传承与创新、决策咨询与公共服务、科技攻关与应用转化“三大板块”的特色办学格局。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是**奖学金、重庆市人民*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接收学校,是重庆市中外人文交流特色高校。

1.学校全称:重庆师范大学

2.国标代码:10637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层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5.办学地址

大学城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北碚校区: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

6.就读地点:2020年普通本科新生按专业不同分别入读大学城校区和北碚校区

7.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学科建设体系完备,一级学科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博士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重庆市一流学科2个,市级十三五重点学科14个,“人工智能+”等特色学科群和数学与信息科学等优势学科群8个,*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8个,重庆市一流专业和特色专业37个。学校是*“卓越教师”和“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学校。

学校获*自然科学二等奖、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重庆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等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40余项,拥有省部级科研平台62个;重庆市唯一获批的首批“*应用数学中心”由我校牵头组建。

学校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研究生5000余人、留学生5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和博士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800余人。有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等*级专门人才29人次,有教育部重点人才工程人选、重庆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30余人次。

学校占地面积268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35万平方米;各类纸质图书270余万册,本地镜像电子图书104万种,本地镜像资源容量55TB,数据库46个;固定资产总值23.46亿元。

第三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重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重庆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为招生监督机构。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按照*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实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六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采取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长寿、江津、合川、永川、綦江、铜梁、开州、云阳、秀山、酉阳等区县。最终区县分布及计划数以重庆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统一按大类学习基础课程,两年内根据考生意愿、学业成绩、在校表现等情况实行专业分流。其中,工商管理类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专业;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材料类包括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八条我校与英国知山大学合作举办的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注册两校学籍,两校联合设置课程和教学大纲,共同授课。前三年在我校学习,英方派送师资到我校授课,符合要求的学生第四年进入英国知山大学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英方院校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英国知山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计算机类、酒店管理、金融工程专业开展“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实验班(以下简称121项目实验班)试点,考生入学后可根据意愿选择分流到该项目进行培养。该项目实行分段培养,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由我校和美方合作大学共同授课,第二、三学年进入美方合作院校相应专业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校学习。学业结束后,符合我校及美方院校的毕业条件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美方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学校预留不超过总计划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报考条件

第十条英语专业、翻译专业报考语种限英语,其他专业报考语种不限;除外语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一条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行业需求和培养目标,学校部分专业报考条件如下:

1.音乐学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不低于155厘米;音乐表演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不低于160厘米;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3厘米,女生不低于163厘米;体育教育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2.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

3.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及设计学类各专业不招色弱、色盲。

第十二条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还应参考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建议慎重报考;口吃的考生不建议报考师范类专业。

第十三条音乐表演专业仅招收声乐(美声、民族、流行唱法)、钢琴、二胡、古筝、小提琴、手风琴、单簧管、萨克斯、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双排键电子琴、双簧管、低音提琴、长笛、架子鼓为主项的考生,该专业在各省市招生方向及主项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四条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不招收体育舞蹈、流行舞蹈。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要求,为提高师范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音乐学专业文化成绩不低于各省市划定的文化最低控制线上30分。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的投档规定。

2.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1)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

(2)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考生,未录满的计划用于服从调剂的考生;

(3)若分数相同,普通类专业依序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艺体类专业依序比较专业、文化成绩。

(4)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成绩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书法学在重庆认可四川美术学院校考成绩,音乐表演在山东认可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联考成绩,舞蹈学在山东认可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组织的联考成绩,其余艺术类专业均认可当地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学校认可各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按照以下规则计算排序分:

——设计学类、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专业按综合分计算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计算排序分;

——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综合分计算排序分,综合分=文化成绩×0.3+专业成绩×0.7;

——音乐表演按专业成绩计算排序分。

(5)体育教育专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方式,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以投档分为排序分,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及批次按专业成绩计算排序分,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各省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规定的除外。

3.艺术教育专业培养空乘与礼仪专门人才,限我校空中乘务类专业面试合格者报考,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4.江苏省录取原则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2B、必测科目5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必测科目4合格。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6.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成绩相同时确定录取专业及专业调剂的重要参考。

第六章收费及资助

第十七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及重庆市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年初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学年末按实际修读学分结算。普通类专业学费3000-6875元/生•学年,艺体类专业4375-11500元/生•学年,其中生物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8000元/生•学年(以重庆市物价部门最终审批为准);北碚校区住宿费400元-800元/生•学年,大学城校区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我校《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十八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考核招聘就业。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突出,可参评*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校级综合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符合条件的还可参评校级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精神文明、学业成绩、学术科研、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第二十条学校设学生资助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支持;设“绿色通道”,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专项助学金等以多种资助渠道。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内地西藏班、内地*班、高水平运动队、听障生单招、运动训练等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重视招生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依法接受教育行政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生源地政策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五条学校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部门联系。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cqnu.edu*

本科招生网:zsb.cqnu.edu*

招办邮箱:cszb@cqnu.edu*

招生*:023-65911111

监察处电话:023-65363403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

*:401331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的身体条件是什么

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0CM以上。

2、体育教育专业另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肝功正常、无色弱。

3、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旅游管理(应用技术)专业、导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其它专业体检特殊要求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艺术类的:

报考考生应符合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考生高考及校考报名条件,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另外,根据培养目标,音乐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发声器官及呼吸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声音本质较好,有一定的歌曲演唱能力和钢琴基础。音乐表演专业学生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应具有突出的专业特长。音乐表演(舞蹈)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艺术教育(空乘与礼仪方向):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3、男生双眼*视C字表0.7以上,女生双眼矫正(可佩戴近视镜)视力0.5以上。

4、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其它招生条件详见重庆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一、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为023-65911111,该校联系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邮编为401331、联系邮箱为cszb@cqnu.edu*。

二、重庆师范大学简介

文脉深厚,教泽流长。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重庆市人民*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西部教师教育事业的重要基地之一,办学历史源于1906年官立川东师范学堂。学校198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更名为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获批硕士研究生推免单位,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作为新*最早创办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学校始终秉承“立教无类,以文化人”的办学理念,恪守“厚德、笃学、砺志、创新”的校训精神,立足西部、扎根重庆、服务全国,建立起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和海外华文教育师资培养培训的完备教师教育体系。构建起师范教育和非师范教育“两轮驱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汉语国际教育“三驾马车”,文化传承与创新、决策咨询与公共服务、科技攻关与应用转化“三大板块”的特色办学格局。

师道尊严,彬彬济济。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1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5000余人、研究生4000余人、留学生57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和博士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800余位。有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级人选、*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理论人才、教育部科技委数理学部委员、“*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特殊津贴专家、“海外杰青”获得者、*科学院“*”人选等*级专门人才26人。有教育部重点人才工程人选、重庆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210余人次。

踵事增华,锐意兴革。学校学科建设体系完备,一级学科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博士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拥有2个重庆市立项建设“一流学科”,14个市级十三五重点一级学科;现有17个二级学院,75个本科专业。有数学与信息科学、文博与艺术文化、生命科学与绿色生态、智能材料与新能源、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教师教育等6大优势学科群。

学校科研成果颇丰。近年来,主持*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自然科学基金等*级项目185项;发表ESI热点、高被引论文、三大检索论文2660篇,出版高水平专著166部;获*自然科学二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文库等标志性成果60项,其中,“向量最优化问题的理论研究”荣获2018年度*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实现了我校在*科技奖的重大突破。

学校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获*级教学成果奖8项、*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6项、*级规划教材7项,省部级教学成果奖64项。获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三等奖,获*及省部级教学竞赛奖100余人。学校有*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级卓越教师培养改革项目、*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级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级教学科研团队、*级教师队伍建设示范项目等16个。学生在“挑战杯”“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等各类重大赛事中获得全国奖项283项。26次获“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是**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和重庆市人民*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接收学校。已与俄罗斯、美国、澳大利亚、英国等30多个*和地区的教育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开展中外联合培养、合作科研、师生互访等各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积极推动汉语国际教育,3次获“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殊荣,已在美国、英国、卢旺达、斯里兰卡、印度尼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举办“孔子学院”“汉语师范学院”,实现举办孔子学院的五大洲布局。

学校环境优美,办学条件优良,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文明校园、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含大学城校区、沙坪坝校区、北碚校区三个校区,总面积2688亩。纸质书刊260余万册,可全文阅读电子图书116万种,可文献传递电子图书400余万种,音视频容量13万小时,数据库52个。编辑出版《重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社会科学版)《地理教育》《当代幼教》等学术刊物。其中,《重庆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科技核心期刊,《重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入选2018“*人文社科期刊评价报告”扩展期刊。

学校是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组织、青年*者培养工程全国研究培训基地、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4次荣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拥有“*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全国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基地(重庆)”等3个*级基地,是全国“中德(重庆)职教合作示范基地”,全国首批部校共建“重庆新闻学院”。

奋进扬蹄,乘风破浪。******、*、*、刘延东、许嘉璐、彭佩云、韩启德、张梅颖、郑万通等*和*曾亲临学校视察;教育部、重庆市主要领导多次来校关心指导工作,有力促进了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学校将按照校第三次*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加强*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内涵式发展,切实提升治校能力和办学水平,大力推进本科教育振兴战略、学科引领联动战略、重师文化建设战略、特色发展战略,为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电话

电话:023-65911111。

重庆师范大学(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重庆师大”,位于*直辖市重庆,*“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入选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马云乡村师范生计划”首批合作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

师道尊严,彬彬济济。

学校现有17个二级学院,1个*二级学院,在校学生3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研究生4000余人、留学生500余人;在职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和博士1000余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800余位。

有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级人选、*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特殊津贴专家、“海外杰青”获得者、*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等*级专门人才29人次。

以上内容参考: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简介

重庆师范大学有哪些专业

重庆师范大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师范)、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社会工作、特殊教育(师范)、特殊教育(信息与资源、师范)、应用心理学、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艺术教育(师范)、教育技术学。

汉语言文学(师范)、秘书学、戏剧影视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师范)、日语、翻译、音乐学(教师教育、师范)、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流行音乐)、舞蹈学、舞蹈表演等。

选定专业后不满意可以转专业:

1、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原则上限转一次。

2、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转专业考试。

3、转专业在同一批次(段)的相同招生大类专业间进行,相同招生大类是指按所在生源地招生考试类别而确定的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按音乐、美术、舞蹈、编导分类)、体育类、对口高职类。

4、艺术类中由于学科特性而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专业,学生必须持有转入专业认可的合格证方可申请转专业,否则不能互转。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重庆师范大学

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

2010重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2010重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工作精神,顺利开展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基本情况

第一条重庆师范大学创办于1954年,是由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是*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第二条重庆师范大学现占地总面积2800余亩,图书馆藏书226万册。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16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42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18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70%,博士生导师10人,硕士生导师233人。现有47个全日制本科专业;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4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1个中职硕士学位授权、1个高师硕士学位授权;涵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十大门类。

第三条重庆师范大学现有三个校区:

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

重庆师范大学老校区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团山堡1号。

(各专业就读地点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另外,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是按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的*学院,位于重庆市合川市学府路9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该学院*进行招生和发布招生信息。

第二章报考要求

第四条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五条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规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

1、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男生身高160CM以上,女生身高150CM以上。

2、体育教育专业另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肝功正常、无色弱。

3、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旅游管理(应用技术)专业、导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其它专业体检特殊要求以各省市招办公布招生计划中的说明为准)

第六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体检、成绩和档案等项目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按照我校专业培养计划,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给我校考生的实际情况,在录取中对考生的相关单科成绩有适当要求;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按如下规定实施:

1、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条件和出档规定。

2、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我校优先录取。

3、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我校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

4、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采用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结合相关科目成绩确定考生被录取的专业。一二志愿间级差10分,其它志愿间级差5分。

5、在专业录取计划已经满额时,对于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在专业录取计划不满额时,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6、艺术类专业、编导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录取,体育教育专业考生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按综合分或专业成绩录取。

7、江苏省因实施新高考(论坛)方案,录取原则为:

(1)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级要求达到选测B+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

(2)艺术类: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

第四章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

第九条学生在校期间可参评综合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奖励金额1500元/生·学年;二等奖奖励金额700元/生·学年;三等奖奖励金额300元/生·学年。另外符合条件的同学还可参评单项奖学金、*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

第十条对于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同学,学校以多种形式给予资助,包括:*助学金、香港应善良助学金、星巴克助学金等。学校还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按*有关政策规定,学校为尚未开展生源地*地区的学生办理*助学*手续,交经办银行审批。

第五章收费及其它

第十一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明各专业收费标准。

(1)普通师范类专业学费2500-4000元/年,普通非师范类专业学费3700-7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5000-115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400-1200元/年。

第十二条本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条例》的,授予重庆师范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专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承认学历的署名重庆师范大学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三条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中介机构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

第十四条*

*:023-65305606

学校网址:*cqnu.edu*

第十五条艺术特长生等其它特殊类别招生录取要求见各分类招生简章。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我:刘胜伟)

本文链接:http://www.ynbright-edu.com/html/87957724.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